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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参大悟
发表于 2010-8-28 16:30
醉驾入罪不可行
据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将醉驾入罪,本人认为大有不妥,理由如下:
首先,酒文化在中国人心根深蒂固的,要一下子断掉绝不可能,现在人们拥有私家车普遍,醉酒现象极为普遍,如果将醉驾列为犯罪,中国人将有三份之一人犯罪。
其次,醉酒驾车已有行政处罚,未造成危害即视为犯罪,是犯罪的扩大化。
再次,认为醉驾会可能有危害所以定罪的依据不足,因为,潜在危害的行为除了醉驾之外,还有很多,比如,开车打手机,服药后天车等 ,这些行为都不认为罪,就酒驾认为罪,显然失之公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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